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制备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审批项目 山东省

公告内容

所属行业 : 化工石化医药发布时间:2025-02-19

项目名称: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制备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汉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开工日期:2019年4月

竣工日期:2024年3月

建设内容及验收范围:本项目实际投资总概算49000万元。目前已建成3座合成车间、返溶车间、研发楼、食堂、变电站、综合站房、门卫室、储罐区1、污水处理厂房。项目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中的合成车间2、研发楼、变电站、综合站房、门卫室、储罐区1、污水处理厂房及配套的各类污染治理设施,不包括未安装生产设备的合成车间1、合成车间3,反溶车间和食堂。一期工程剩余未建成和未投运部分(合成车间1、合成车间3,反溶车间和食堂)竣工后,另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变动情况:针对本项目各项变动内容,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宁夏汉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制备项目(一期工程)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通过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变动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环保手续审批情况:2018年3月,建设单位取得《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银开发备案〔2018〕24号)。2018年12月,委托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制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3月18日,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环)函发〔2019〕1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验收结论:宁夏汉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制备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建设内容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批手续,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三同时”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污许可的要求。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2月19日~2025年3月18日)

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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