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二期、三期接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二期、三期接网工程
1、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内。
2、建设内容
(1)三峡吉红风光储#1电站~500kV瑞升变电站线路工程(220kV峡瑞Ⅰ线):起于三峡吉红风光储#1电站,止于500kV瑞升变电站,线路单回架设12km;之后利用三峡吉红风光储#3电站~500kV瑞升变电站线路工程建设同塔双回线路(本工程不计列工程量)至500kV瑞升变电站,线路架设19km,利用铁塔74基,导线采用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新建铁塔36基;
(2)三峡吉红风光储#2电站~500kV瑞升变电站线路工程(220kV峡瑞Ⅱ线):起于三峡吉红风光储#2电站,止于500kV瑞升变电站,线路单回架设34km,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塔,导线采用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新建铁塔103基;
(3)三峡吉红风光储#3电站~500kV瑞升变电站线路工程(220kV峡瑞Ⅲ线):起于三峡吉红风光储#3电站,止于500kV瑞升变电站,线路单回架设5km,之后与三峡吉红风光储#1电站~500kV瑞升变电站线路工程同塔双回路架设(工程量均在本工程计列),线路架设19km,导线采用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新建铁塔74基。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工: 注册后查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