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吐鲁番葡萄王食品有限公司干鲜果加工和仓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吐鲁番葡萄王食品有限公司干鲜果加工和仓储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三)建设地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312国道北侧、飞机场南侧(港城开发区);项目区东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规划白杨路,北侧为规划新丝路。项目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3°1"1.79",东经:89°05"3.42"。
本项目年加工、冷藏葡萄干等干鲜果5000吨,主要以葡萄干为主,另有少量杏干、红枣等。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31333.33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冷库、仓库、办公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丝路南侧
三、验收单位
(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正扬路256号四楼410室-417室
(三)联系人:邱工
(四)邮箱:"mailto:576517309@qq.com">40865239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https://info.njts.edu.cn/_upload/article/files/09/fd/9acd6941458ab7c65d977e13a037/8312a493-325c-40a7-adfa-9eee75ddc114.pdf">附件1: 验收报告?"https://info.njts.edu.cn/_upload/article/files/09/fd/9acd6941458ab7c65d977e13a037/8312a493-325c-40a7-adfa-9eee75ddc114.pdf">
附件2: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