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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
3、建设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及大庆市
4、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5、公示起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月8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7、联系人:李工
8、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