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金山街道蔡庄村北 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内 | |||
建设单位: | 城发(鹤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金山街道蔡庄村北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内,建设项目中心坐标E:114°13′18.669″,N:35°48′44.721″,占地面积约66559.552m2。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每年建筑垃圾(装修垃圾)50万吨和垃圾焚烧发电炉渣10万吨的固废处理和利用,生产工艺主要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采用“破碎分拣”,形成再生骨料、金属物、轻物质等,再生骨料直接销售或用于再生产品生产,金属物回收利用,轻物质垃圾发电项目协同焚烧。炉渣采用“综合分选”,形成再生骨料、金属物、轻物质,三种产出物的后续处理与建筑垃圾相同;主要设备:筛分机(滚筒、震动)、破碎机、磁选机、免烧砖机、混凝土搅拌站等。项目总投资17975.24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物料装卸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密闭,堆存区设喷淋装置;建筑垃圾一破粉尘、建筑垃圾除土筛分粉尘、建筑垃圾二破工序和多层振动筛分粉尘密闭负压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车间无组织采用进行喷干雾措施处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压制砖上料粉尘、压制砖搅拌粉尘密闭负压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车间无组织采用进行喷干雾措施处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无机料、市政上料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车间无组织采用进行喷干雾措施处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无机料、市政搅拌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车间无组织采用进行喷干雾措施处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除尘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车间无组织采用进行喷干雾措施处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运输过程产生的颗粒物①地面硬化,对道路进行定时清扫。②汽车运输过程中加盖帆布。③设置洗车平台,对来往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直接外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道路抑尘用水挥发、工艺用水进入产品,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洗车废水、湿法破碎炉渣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布局,对噪声源进行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未燃尽物料送回垃圾发电厂重新入炉焚烧;回收金属用于出售、回收利用;渣土外运至填埋场;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成品堆放于环保砂堆存区做为产品外售;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落款日期: |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