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5年7月9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7月9日-2****5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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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3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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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市大旱河等四条河流西市区段堤防维修加固提升改造项目 | 营口市西市区 | 营口市西市区农业农村局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旱河堤防加高培厚段(右岸)长度2****3米,大清河北支固滨垫护岸段(右岸)长度4***3米,咸水河固滨垫护岸段(左岸)护岸长度6***3米;盐场外围河河道疏浚长度2***0米,疏浚量9***6立方米;布置堆料场3处(3****0平方米)、施工仓库(兼临时办公区)3处(1****0平方米)、布置表土临时堆存场4处(1****0平方米);修建临时施工道路2****0米;设置施工围堰1****6米。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9万元。 |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至移动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基坑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废水利用围堰沉淀(定期投加中和剂及絮凝剂)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各类废水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设置连续围挡、喷淋设施;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存场所设置围挡、围墙或防尘布苫盖;外购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置搅拌站;临时施工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洒水抑尘,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或苫布遮盖、不得过载、减速慢行,出入施工工地清洁车轮车体,有效控制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盐场外围河河道疏浚段清淤过程中喷洒除臭剂。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排气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噪声: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路线,禁止夜间运输,途径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防止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沉砂池污泥、混凝土养护沉淀污泥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合理调配工程土方,剥离表土、开挖土方、疏浚底泥全部用于平整场地和道路、堤坡填筑、护坡整形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落实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营口市大旱河等四条河流西市区段堤防维修加固提升改造项目(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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