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5-6注册后查看2(政务大厅窗口)/6注册后查看7(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3号天恒大厦6***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河西社区官塘2***1号 | 国芳工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拟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生产原材料:PVC树脂粉末、碳酸钙粉 、稳定剂、水性油墨、水性粘胶剂、钛白粉、水性光油等;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造粒机、挤出机、 印刷机、破碎机等;生产工序流程:混合搅拌-造粒-挤出-印刷-检验-打包。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封边条产品7***0吨(计量单位)的能力。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1#车间产生投料粉尘、装料粉尘、造粒废气及破碎粉尘;2#车间产生的挤出废气、背胶废气、印刷废气、上光油废气、固化废气。本项目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3m排气筒(DA0***1)排放;造粒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3m排气筒(DA0***2)排放;项目挤出、背胶、印刷、上光油、固化废气分别经集气罩/管道密闭+软帘收集后,通过一套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3m排气筒(DA0***3)排放;装料粉尘产生量极小,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正常运营时,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河西社区官塘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通过合理布局,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隔声等措施,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建成后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料渣、废水性粘合剂及桶、DOP增塑剂包装桶、废布袋、收集的粉尘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水性油墨及废水性光油、其他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桶、废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2 | 医药产品小试实验室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生命科技小镇北区4号楼 | 企业投资1注册后查看0万元,租赁现有房屋面积约3****0平方米,用于建设“医药产品小试实验室项目”,主要设备有流化床、包衣机、冻干机、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色谱仪、气质联用色谱仪等。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原料药和制剂小试研究,预计每年可开展在研品种管线约4**$3个,注册申报品种约1**$3个,预计新增产值/营收约2****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DA0***1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甲苯、氯化氢、氨、甲醇、乙酸乙酯、丙酮、乙腈、臭气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4****2-2****1),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和厂界氯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4****2-2****1),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硫酸雾、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厂界无组织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废气均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实验废水,实验废水主要为高压灭菌用水、清洗废水、水浴废水、真空泵废水、溶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生命科技小镇北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尾水达《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3/3****0-2****9)表2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直接排放标准后,一并经园区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注册后查看2-2****5)表1中B等级标准。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2)表1中的Ⅳ类标准,NH3-N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2)表1中一级A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滤膜由设备维保厂家回收,废耗材、实验废液、检测废液、废药品、不合格品、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含油废液、初次清洗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