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正川(珠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正川(珠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正川(珠海)科技有限公司
正川(珠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利港路6**$3号,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竣工验收年产塑料配件4****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成型、喷涂、丝印、破碎等。
“正川(珠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于2****3年5月1**$3日通过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并取得《关于正川(珠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意见》(珠环建表〔2****3〕9**$3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白藤水质净化厂处理,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氨、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3**$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FQ-2注册后查看7A1);
(2)项目喷涂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帘柜+气旋喷淋塔”处理后与收集后的丝印废气合并,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FQ-2注册后查看7A2);
(3)食堂油烟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1**$3m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空压机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在6**$3~9**$3dB(A)。
为减小设备噪声及其他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点最远的位置,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原料库,利用树林及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震;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
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5年7月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5年7月7日-2****5年8月3**$3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正川(珠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利港路6**$3号
联系人:卢小姐
邮箱:1注册后查看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