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5年7月3日我局对《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李家堡村金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7月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注册后查看0(清原县分局)
清环审[2****5]1**$3号 签发人: 张洪伟
关于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李家堡村金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李家堡村金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抚顺永信矿业有限公司。主要内容为采用钻探和槽探的方式进行勘查,本项目施工点分散,各施工点规模较小,工程所需材料利用已有道路运送,再由牲畜及人工搬运到施工地,随用随卸,不单设固定的大、中型施工场地。项目施工人员驻村,利用已有山村道路进场,不设施工营地,本项目不砍伐树木、不占用树木。本项目已施工完成。
二、依据抚顺市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
1、生态----本项目钻探、槽探结束后,钻孔利用混凝土进行封孔,利用表土场表土覆盖,槽探探槽利用开挖土方进行填埋,并用表土进行覆盖,覆盖完成后播撒草籽,恢复植被景观,临时表土场使用结束后,进行播撒草籽,恢复植被景观。建设单位定期对生态恢复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对生态恢复工程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恢复效果。
2、废气----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粉尘,洒水抑尘;柴油发电机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等,大气扩散和植物吸附。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矿区边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中的二级标准及《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3/2****2-2****6)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泥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钻探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污依托附近村民旱厕,定期清掏。
4、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隔声挡板等措施,经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中排放限值。
5、固体废物----本项目采用槽探及岩心钻探,钻探岩心部分带回实验室分析、剩余存放到岩心库(岩心库位于辽宁地质矿产研究院,面积为1**$3m2),槽探产的废土石暂存于槽沟两侧,探矿结束后用于回填;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经干化后临时存放周边表土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土壤----沉淀池进行铺设防渗材料进行防渗处理,采用源头防控、防渗等措施。
7、环境风险----项目钻探过程中应加强火灾防范措施,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时造成重大损失,严禁吸烟,消除和控制明火源;探点距离村庄较近时,用电依托附近村庄,不使用柴油发电机。探矿过程中提前观察区域地质、地势,防止出现坍塌、滑坡等现象,雨天禁止施工,挖方结束后,及时对探槽、钻孔进行回填,防止因为下雨等极端天气,造成塌方、滑坡、泥石流等现象,对环境造成影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泄漏收集装置、急救药品等,防止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运营期:
企业定期对生态恢复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对生态恢复工程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恢复效果。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9、本项目由清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监管。
四、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