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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审批项目>汕尾市区绿色低碳城镇燃气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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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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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汕发改投审〔2025〕20号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区绿色低碳城镇燃气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汕尾市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汕尾市区绿色低碳城镇燃气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市交投能源函〔2025〕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汕尾市区燃气供应,支撑红海湾港产城融合发展,根据《工作会议纪要》(2025年第十八期、第三十六期)、《领导同志批示交办通知单(关于红海湾重点项目事项)》,原则同意你单位建设汕尾市区绿色低碳城镇燃气管网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4-441500-04-01-984566)。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管径dn160至dn250燃气管网合计177.2公里,敷设低压燃气管线,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燃气管道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8059.61万元,拟通过申请专项债资金注入资本金方式实施,建设资金由专项债资金、银行贷款、社会资本和省、市财政等统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请你单位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七、项目开工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按照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请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并将项目概算报送我局审批。
附件: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核准意见表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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