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邮 编:64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宜宾市南溪区界牌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 | 项目主要由生态缓冲带、生态湿地工程、生态步道、人工湿地、引水渠、曝气装置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态缓冲带长约121877m2,生态湿地2200m2,生态步道570m,人工湿地52m2,引水渠600m,曝气装置3套,污水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设备1项。 | 施工期: 1.废气:设置围挡,对施工工场等临时占地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依托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机械的维护。 ? 4.固废: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回收部分后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营运期: 项目为水利项目,属于河湖整治工程建设,是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