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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河北弘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含氢氟酸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应当通过网终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河北弘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为响应市场需求,河北弘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5000万元,建设“年10万吨/年含氢氟酸废酸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精馏装置2套、氟盐车间、戊类库房、罐区、消防泵站、事故水池、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控制室和配电室及装卸站棚等;消防水池、质检中心等依托原有工程。采用蒸发浓缩、精馏提纯、离子交换树脂净化的技术方案,年处理10万吨含氢氟酸废酸,年产35%氢氟酸22857吨,副产氟硼酸钾600吨/年。购置浓缩塔、精馏塔、吸收塔、冷凝器、反应釜及各种机泵等主要设备120余台套。。

二、报告书编制过程

河北弘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踏勘了项目厂区及周边区域,收集了项目区域水文地质、环境质量现状等资料,由于项目位于开展过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免予开展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了项目建设内容和环保治理方案,随即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于2024年9月25日-10月12日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

拟报批前于2025年1月13日进行了第三次信息公示。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的获取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DuoTei9m4N6X5eKIJoz7g提取码: 19d5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弘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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