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扩建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建设内容:东莞市鸿丽欣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曹乐工业二路3号1号楼1***2室(北纬2**$3°5**$3′1.1***8″,东经1***4°5′4**$3.5***1″),项目占地面积4****4平方米,建筑面积5****0平方米。于2****3年3月1**$3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谢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3]1****0号),一期扩建项目验收时间于2****3年9月1**$3日,排污登记表编号:9注册后查看0MA5**$3B4注册后查看1P,已建成搅拌、涂布、烘干工序配套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二期扩建项目验收主要内容增加搅拌机1台、涂布机1台(配套涂布段1台、胶水槽1台、电烘干段1台),同一期生产设备共用一套处理设施。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5年5月2**$3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5年5月3**$3日-2****5年8月2**$3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继承
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9****8
电子邮箱:2注册后查看2***6@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注册后查看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
东莞市鸿丽欣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 2****5年5月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