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恒兆智能制造产业园2**$3幢 | 浙江兴贵汽配有限公司 |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营运期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 间接排放限值》(DB3**$3/8***7-2****3)中标准限值,纳入污水管网,进入松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松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排放指标COD、NH3-N、TN、TP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9—2****8)限值要求,其它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松阴溪。 废气:项目营运期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设备处理后通2**$3m高排气筒(DA0***1)高空达标排放。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中表5所有合成树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激光切割烟尘、雕刻烟尘、打标废气、拌料及粉碎粉尘)、非甲烷总烃(吸塑及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注册后查看2-2****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项目合理布局厂区,优先采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措施,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降低设备空载及辅助装置的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项目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5年5月3**$3日至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8-8注册后查看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3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5年5月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