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沈阳宝驰模具有限公司
审批项目
辽宁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沈阳宝驰模具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5年5月3**$3日-2****5年6月3**$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皓东
联系电话:1***1注册后查看3****8
附件1:沈阳宝驰模具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4***3.7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沈阳宝驰模具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名单.pdf3***4.8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沈阳宝驰模具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表.pdf8.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4:沈阳宝驰模具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其他说明.pdf4***0.8 KB, 下载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