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第一净水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审批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第一净水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第一净水厂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内蒙古众联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注册后查看0m2,总建筑面积2****5.8m2。厂区内建设厂区内综合厂房、锅炉房、门卫室、生活用水清水池、办公楼等。配水供水能力4****0m3/d。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0注册后查看2****6
公示时间:2****5年5月3**$3日-2****5年6月3**$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第一净水厂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1**$3.7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