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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事项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二期)核准变更前公示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 广东康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祈康三街1号 建设年限 3**$3个月
总投资 3注册后查看0.0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国内贷款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收集处理中山市的生活污泥、印染、造纸厂产生的印染、造纸污泥以及及周边工业区产生的工业边角料,均为一般固废。拟接收处置3**$3万吨/年,包括4***0吨/日工业污泥+3***0吨/日干污泥+3***0吨/日普通工业废物协同焚烧,合计日处理量1****0吨/日。拟建2条污泥集中焚烧处置生产线,配备处理能力合计1****0吨/天的流化床焚烧炉,预处理采用成熟的污泥干化技术,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静电除尘器+干法脱硫+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烟气再热+预留SCR”组合工艺,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5-2****4)排放标准。

审批部门 中山市黄圃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联系电话 0****0-2注册后查看3
电子邮件 邮件编码
邮政地址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西1**$3号4***6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2****5-0**$3-0**$3 至2****5-0**$3-0**$3。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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