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伊春市超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项目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伊春市超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双合街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1***2注册后查看7****7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3个工作日
附件1:伊春市超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终版.pdf2.0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伊春市超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项验收意见.pdf2.8 MB, 下载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