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葫芦岛市连山区磊鑫机械加工厂废钢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审批项目
辽宁省
公告内容
葫芦岛市连山区磊鑫机械加工厂废钢渣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葫芦岛市连山区磊鑫机械加工厂废钢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磊鑫机械加工厂废钢渣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立增机械加工厂租用的葫芦岛市连山区莘阳机械加工厂院内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磊鑫机械加工厂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东官沟村,租用葫芦岛市连山区立增机械加工厂租用的葫芦岛市连山区莘阳机械加工厂闲置场地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1座,压滤车间1座,建设废钢渣综合利用生产线1条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综合利用炼钢厂废钢渣1**$3万t/a,生产铁精粉5万t/a、尾精粉5万t/a、尾砂5万t/a。
公示时间:2****5年5月3**$3日至2****5年6月3**$3日(2**$3个工作日)
联系人: 曹总
联系电话:1***3注册后查看6****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葫芦岛项目验收报告5.2**$3.pdf8.2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