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4月8日-2****5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传真:5注册后查看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套船舶舰艇舾装件生产线技术性改造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3号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空余地块,扩建一栋单层排架厂房,约1****0平方米,新建一栋多层框架厂房,约4****0平方米,用于产业升级技术改造;购置数控光纤激光切割机2台,镇江华晟普通卧车2套,大连瓦机数控立车2套,安徽航天机床全液压三辊卷板机2套,超声波探伤仪等国产设备3**$3台套;项目采用节能技术,先进环保生产工艺,项目竣工后,形成年产5***0套船舶舰艇舾装件的生产能力。 | 大气环境 本项目下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经密闭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废气一起通过1**$3米高排气筒DA0***3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1中限值要求。 刷胶、加热固化废气,调漆、上漆、晾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RC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3米高排气筒DA0***4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4****9-2****2)表1限值要求,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1中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废水排口DW0***1接管至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由数控车床、钻孔机、坡口机、空压机、风机等产生,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切削废液、切削废料、漆渣、废机油、喷枪清洗液、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沸石、废催化剂、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布袋、废滤筒、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布袋、废滤筒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切削废液、切削废料、漆渣、废机油、喷枪清洗液、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沸石、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2 | 南京高职园垃圾站及污水管网配套工程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高职园西北角基地西侧、北侧紧临古檀大道(三期),南侧为规划医院用地,东侧为经一北路 | 拟新建垃圾站及污水管网等配套工程其中垃圾站建筑面积约7***9.2**$3平方米,设计垃圾日处理能力1***0吨,包括垃圾中转站用房及设备、垃圾压缩设施;污水管网等配套工程主要有垃圾站周边污水管网等配套工程,该项目由南京高职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收集废气、卸料废气、压缩废气、垃圾转运车间贮存间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气,收集废气在倾倒过程无组织排放,卸料废气经前端料口喷淋除臭系统处理后与压缩废气前端空间雾化除臭系统处理后与垃圾转运车间贮存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后采用“负压抽风除臭系统+离子送风系统+末端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3米高排气筒(DA0***1)排放。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工艺废水(设备、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垃圾渗滤液、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期接管至团结圩科教新城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顺堤河,后期接管至南京国邦水务有限公司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1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液压油、收集粉尘、废MBR膜、废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可回收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MBR膜、废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有害垃圾、废油桶、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自行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3 | 骨科、齿科、生物材料及大外科耗材生产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以北、卫棠路以西 | 企业拟投资6注册后查看4.8万元建设“骨科、齿科、生物材料及大外科耗材生产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约2注册后查看8.6平方米。新增骨科、齿科、生物材料及大外科耗材生产加工线。购置超声波清洗设备、定制加工中心、抛光机、压型设备等设备共1***0套。本项目产品为骨科、齿科、生物材料及大外科耗材。项目建成后,形成初期年产量3注册后查看0套生产能力。 |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二车间三层实验室、敷料生产和体外诊断试剂、敷料生产对应内包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包括非甲烷总烃、丙酮)、氯化氢、氨气、硫酸雾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3米高的排气筒(DA0***1)排放。一车间三层骨水泥、人工骨生产和骨水泥、人工骨生产、运动医学植入物、外科缝线、有源设备及配套耗材生产对应的内包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3米高的排气筒(DA0***2)排放。注塑工段酚类、二氧化硫伴随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一同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3米高的排气筒(DA0***2)排放。二车间三层体外诊断试剂、敷料生产产生的投料粉尘通过洁净车间通风系统收集后伴随有机废气经二车间三层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3米高排气筒(DA0***1)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一车间三层骨水泥、人工骨生产、运动医学植入物生产产生的投料粉尘和人工骨生产产生的过筛粉尘通过洁净车间通风系统收集后伴随有机废气经一车间三层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3米高排气筒(DA0***2)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骨科、齿科植入物生产产生的颗粒物采用无组织排放。二车间三层体外诊断试剂、敷料生产对应内包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二车间三层外包间通风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吸附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一车间三层骨水泥、人工骨生产、运动医学植入物、外科缝线、有源设备及配套耗材生产对应的外包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一车间三层外包间通风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吸附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光、喷砂过程在封闭设备内操作,产生的粉尘经抛光机自带水箱收尘、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收尘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含实验室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标尾水和纯水制备浓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各项废水经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达标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四侧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贮存。本项目新建一座危废仓库(占约1**$3平方米)进行危废的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4〕1**$3号)、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4]1***1号)相关规定要求以及进行危险废物的贮存。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含废油脂)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纯水制备废膜由厂家回收;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线、集尘灰收集后外售;金属渣、切削液残渣、废试剂瓶、生产检验废液、第一遍清洗废水、受污染的一次性耗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包括清洗剂、导轨油、切削油、研磨液、胶水、切削液、润滑油、液压油包装桶)、不合格品、生产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