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
一、职能职责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是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巍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
(二)负责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巍山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评价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规划执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落实巍山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巍山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五)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授权,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负责执法监测工作。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二)组织协调开展巍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追究。
(十三)组织开展巍山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在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下,开展联动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四)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完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和巍山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班子成员及分工
罗忠智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全面工作。
吴浩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自然生态股、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并负责人事财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保密、文明单位创建、爱国卫生、老干、民族团结、统战、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监管、生态示范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林长制、森林防灭火、共青团、乡村振兴挂包村联系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刘熙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法规宣教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负责生态损害赔偿与生态保护补偿、环境监管执法、环境信访投诉、环境应急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依法治县、知识产权保护、抗震救灾、科学素质、政策法规、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宣教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左敏娟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污染防治股、县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管理、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振兴工作等“三农”工作、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监管、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食品安全、粮食安全、妇女儿童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罗文俊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与评价、环境监测、人大环境质量状况调研、环境统计、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行政审批、创卫、健康县城、工会、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河(湖)长制、干部规划家乡、质量强县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局领导班子实行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分工协作(AB角)具体为:吴浩黎—刘熙彤,左敏娟—罗文俊。若A角出差、学习、请假等情况暂时无法履职时,由B角顺序补位代理。若局长外出,由局长委托1名副局长主持工作,确保有序衔接。
三、内设股室及下设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教育股(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
(三)污染防治股
(四)行政审批股(监测与法规股)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办公地点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红河源南路2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8:0**$3-1**$3:3****4:0**$3—1**$3:3**$3(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办公室0****2-6注册后查看9,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教育股0****2-6注册后查看9,污染防治股0****2-6注册后查看9,行政审批股0****2-6注册后查看9
联系地址: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红河源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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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