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威宁县广东能源观风海镇卡子山风电场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项目 贵州省

公告内容

日期:2025-04-17

项目名称:威宁县广东能源观风海镇卡子山风电场

建设单位:威宁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环境 ①风电场区产生的施工机具清洗废水、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②临时施工营地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临时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洗手废水、洗澡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回用施工营地地面冲洗,不外排。 ④临时施工营地如厕废水经旱厕(1座,容积为5m3)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⑤临时施工营地食堂废水经餐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 ⑥临时施工营地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临时施工营地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⑦风电场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⑧风电场区施工人员如厕粪污经旱厕收集后就近作为周边林地绿化施肥,不外排。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优先采用先进的低尘施工工艺,采用湿法作业,从源头控制施工扬尘产生量。 ②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避让居民集中区,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做到路面常年平坦、无损、经常清扫,按时洒水。 ③运输土方和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运输,车辆不应装载过满,以免在运输途中震动洒落。 ④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并且定期对施工区和交通沿线洒水降尘,在大风、干燥日则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区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2)燃油废防治措施 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对于废气排放超标或排放量大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②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同时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③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保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 (3)运输车辆废气防治措施 ①密闭、包扎、覆盖运输沙土等散体材料、粉状物料,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并清扫车轮泥土等,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②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运输车辆,严禁冒黑烟,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在进入施工场地后减速行驶,行驶车速不大于15km/h,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 经以上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对项目及运输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声环境和大气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3、声环境 (1)建设招标单位将投标方的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相应技术作为中标的重要内容考虑;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动工具。 (2)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减少由于施工机械使用不当而产生的噪声。 (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10点至次日6点禁止施工;同时尽量缩短工期。 (4)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5)施工车辆应在交通部门指定的线路上行驶,并严格控制运行车辆的运行时间,尽量压缩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施工车辆进入村寨时禁止鸣笛,且车速不超过30km/h。 (6)材料运输道路沿线经过居民点时减少鸣笛,加强与村民沟通,积极听取村民的合理意见,尽量减少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7)施工机械应布置于对厂界外敏感区域影响最小的地点;项目邻近居民点施工时,施工期靠居民点一侧应设置适当高度的临时隔声围栏围挡设施,必要时可加设移动式声屏障,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结束后其噪声影响也将消失。 4、固体废物 ①土石方 挖填方按就近原则进行平衡,无法平衡的就近堆存于弃渣场内。弃渣场能满足弃土要求。对于弃渣,在降雨天气下,若不采取措施将造成水土流失,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弃渣堆放将占用土地、破坏原地貌、破坏植被和地表组成物;弃渣属人工塑造的松散堆积体,若不采取适当的护坡、排水等防护措施,容易造成渣体冲刷、滑落和坍塌,引发新的水土流失;大量的堆渣体在景观上与周围的景观不协调。因此,应该严格按照水保方案做好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合理设置弃渣,严格遵循“先挡后弃”原则,减小工程弃渣产生的影响。工程施工产生的弃渣统一堆存于项目规划的弃渣场内,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弃渣场进行植被恢复。 ②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生活办公区设置的垃圾箱分类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XMGK":"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6250kW和3台单机容量为5000k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90MW,本工程不新建升压站,风电场以4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鬼皮坡汇集站35kV母线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21411.94㎡,其中永久性用地面积为8640.15㎡,临时性用地面积712771.79㎡。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广东能源观风海镇卡子山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17日-2025年0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传真: 注册后查看 通讯地址: 毕节市贵毕大道520-1号毕节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551700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水绿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威宁县广东能源观风海镇卡子山风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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