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审批项目
山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潍坊市正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吨农用车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设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锦绣路以南
建设内容: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部门。主要设有质量检验实验室、特种设备检验实验室、计量检测实验室、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理化指标检验实验室等各类检验检测用房。本项目实际总占地为6****0.4**$3m2,总建筑面积为2****4.7**$3m2,将新建综合检验中心2****9.5**$3m2,警卫室4**$3.8**$3m2,消防泵房7**$3.6**$3m2,及其它配套基础设施。
公示时间:2****5年7月1**$3日至2****5年8月1**$3日(2**$3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合木提江
联系电话:1***8注册后查看5****7
附件1: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意见(修改后)1.pdf9***6.4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修改后).pdf8**$3.1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