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宁夏鹏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联苯醇技改项目
审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宁夏鹏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联苯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8)文件要求,现对“宁夏鹏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联苯醇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鹏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联苯醇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1****0吨联苯醇,副产6***0吨溴素、3****2吨4**$3%六水氯化镁、3**$3吨9**$3%二甲基联苯。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先生,1***5注册后查看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联系人:王工,电话1***4注册后查看3****3
邮箱:1注册后查看1***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d7DbAPH8e1Il9Zg2G6mmg?pwd=4ehu
提取码:4ehu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评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