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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宁夏鹏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联苯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8)文件要求,现对“宁夏鹏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联苯醇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鹏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联苯醇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1****0吨联苯醇,副产6***0吨溴素、3****2吨4**$3%六水氯化镁、3**$3吨9**$3%二甲基联苯。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鹏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先生,1***5注册后查看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电话1***4注册后查看3****3

邮箱:1注册后查看1***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d7DbAPH8e1Il9Zg2G6mmg?pwd=4ehu

提取码:4ehu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评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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