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日期:2025-02-20
项目名称:楚麻汉辣食品(盘州)有限公司辣椒面生产建设项目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楚麻汉辣食品(盘州)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本次扩建项目租用园区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厂房内部隔断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汽车尾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和车辆过往的道路定期洒水,运输物料应苫盖篷布,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等防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粉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其他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仅为内部隔断及设备安装,不进行混凝土养护及车辆冲洗等,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家庄(马桑哨)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噪声源来自振捣棒、电钻、电焊机等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装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材等运输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运输车辆应在城区主、次干道行驶时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尽量将其回填,不能回填的运送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严禁随意倾倒;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为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营运期
1.水环境
营运期主要水污染源为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马铃薯漂洗废水、马铃薯漂烫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原项目劳动定员15人,本项目新增职工25人,扩建后共40人,采取一班工作制,工作时数8小时,全年工作日为300天,所有员工不在厂内食宿。本项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原料清洗废水通过2#隔油池(1座,容积为6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花家庄(马桑哨)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清洗废水、马铃薯漂洗废水、马铃薯漂烫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已建,处理规模5m3/d,采用预处理+厌氧+好氧工艺)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花家庄(马桑哨)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花家庄(马桑哨)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处理设计规模为3000m3/d,剩余处理量约为1000m3/d)处理。
2.大气环境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为新增薯片生产线以及辣椒酱生产线,包装采用激光喷码,不涉及油墨使用,因此无油墨废气产生;项目非油性辣椒酱为密闭发酵,因此发酵废气可以忽略不计。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油性辣椒酱熬制废气,薯片生产油炸废气,公厕、废弃边角料及不合格原料恶臭、运输车辆尾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恶臭。
项目油性辣椒在熬制工序以及薯片油炸工序,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直接使用燃烧器对天然气进行燃烧,在5栋1层设置1台油炸机对马铃薯进行油炸,在5栋2层设置1台行星锅对辣椒进行熬制,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熬制及油炸工序废气无法分开单独收集,因此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炸、熬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行星锅及油炸机上方的集气罩(共2套,集气效率90%)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风量为25000m3/h)引入1套静电油烟处理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颗粒物吸附效率约为65%)进行处理,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1根离地面高度35m排气筒(DA002)至楼顶排放,未收集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量较少,通过加强通风后,厂界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熬制及油炸工序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要求,辣椒碱(辛辣味)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项目公厕派专人进行清扫,定期消毒,厕所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20(无量纲)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在收集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气,通过绿化、喷洒生物除臭药剂等方法减少污水处理站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自然扩散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
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设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机械摩擦的部位及时补加润滑油,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安装消音器的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厂界50m外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去石机产生的泥土、石子、不合格原料、马铃薯皮、废弃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化粪池污泥、一体化设备污泥)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隔油池浮油及油泥)。
项目在原料选择工序产生的少量不合格鲜辣椒以及不合格马铃薯,马铃薯去皮工序产生的马铃薯皮,马铃薯修正工序产生的废弃边角料,每天将产生的不合格原料、马铃薯皮、废弃边角料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站,日产日清,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设置1台滚筒去石机对新鲜马铃薯进行去石,在去石过程会产生石子及泥土,由环卫部门处置;外购的辅料在使用完后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在成品包装过程中也会产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单位;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以及油烟中的辛辣味进行吸附处理,活性炭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化粪池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各种机械设备维修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原有项目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砖混结构,建占地面积4m2),定期交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池浮油及油泥交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重点防渗,已采取“混凝土基础层+2mmHDPE防渗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防腐漆”方式进行防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化粪池、隔油池、清洗间、浸泡清洗间、发酵间、包材清洗消毒间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粘土铺底+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除重点防渗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采用一般地面硬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小。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2月20日-2025年03月06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楚麻汉辣食品(盘州)有限公司辣椒面生产建设项目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