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鄂州市闽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鄂州市闽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公示)

审批项目 湖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鄂州市闽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收集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和居民所产生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州市闽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鄂州市闽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原宝武鄂城钢铁附属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改及其他

  工程概况:建设一条热镀锌生产线,现有工程为年产 5 万吨角钢,3**$3角钢1注册后查看0t/a、4**$3角钢1注册后查看0t/a、5**$3角钢1注册后查看0t/a、5**$3角钢(喷漆处理)2****0t/a,本次技改拟将其中4.5万吨角钢进行表面热镀锌处理,喷漆件产能维持现状不变,5**$3角钢中的2****0t/a不进行热镀锌处理。本技改项目建成后年产4.5万吨热镀锌角钢。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EzGg2Bhd0K0tTRzP_TraA 提取码: 3maq);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五条。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mPooOCCCVjKzc-Tx2r2sQ 提取码: 6hv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网站发布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开等形式。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

  六、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鄂州市闽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办梁新屋村梁华路2**$3号

  联系人:邱建新

  联系电话:1***8注册后查看9****9

  邮寄地址:原宝武鄂城钢铁附属公司厂区内

  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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