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鲜啤三十公里昆明万吨城市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5年7月,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鲜啤三十公里昆明万吨城市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鲜啤三十公里昆明万吨城市工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年产1万吨精酿鲜啤酒智慧工厂(含车间、仓库、实验室、办公室、酒吧餐厅及啤酒节场地等)及商业配套,项目以直营和加盟等形式,在昆明市区域范围内使用“鲜啤3**$3公里”品牌,开设打酒站和小酒馆,提供精酿鲜啤产品和品牌管理服务,项目公司承接云南区域的销售及结算业务,总建筑面积约为9****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固定资产投资1注册后查看0万元。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注册后查看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1***8注册后查看0****7
联系人:胡工,1***7注册后查看0****0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8/xxgk/xxgk0**$3/2注册后查看0/t2注册后查看4_6注册后查看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