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报来《关于报送南昌大学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学科群实验大楼项目初步设计的函》(赣教函〔2024〕1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南昌大学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学科群实验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4〕60号)、《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南昌大学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学科群实验大楼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22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南昌大学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学科群实验大楼项目(项目代码:2401-360000-04-01-277269)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内,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学科群实验大楼,总用地面积21180.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981.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814.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167.37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网、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室外工程,配置相关专业科研实验设备1559台(套)。
二、总图布置
实验大楼位于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中部偏西南侧,东北侧为规划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西北侧为研究生教学楼,西南侧为昌海楼,东侧为校园绿化。实验大楼由三栋塔楼通过连廊连接组成,由北至南依次布置1#主楼(北塔)、2#主楼(中塔)、3#主楼(南塔),设置2个主出入口,分别位于地块西南侧和西北侧;地下车库设置2个出入口,分别位于1#主楼西侧和3#主楼西南侧,与校园内部道路五四大道相接。
机动车道利用校园内既有道路及本工程增设的道路和硬质场地,使其衔接形成内部环路作为实验大楼区域主要通道。场地周边环状消防道路宽不小于4米,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12米,道路纵坡不大于0.54%不小于0.3%,满足机动车和消防车通行要求。机动车停车位采用地面和地下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地面停车位布置于实验大楼西侧,共设置47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44个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3个大客车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布置于实验大楼地下室,共设置174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其中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3个);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沿校园内部道路布置,分别布置于实验大楼东侧和西侧,共布置45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全部为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共379个,按1.2系数换算),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布置于实验大楼地下室非机动车库,共设置442个普通非机动车停车位。场地地势相对平整,竖向布置为平坡式,采用明沟+暗管排水方式。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实验大楼平、立、剖面设计。下阶段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结合周边整体环境、建筑风格,并考虑控制造价等因素,统筹考虑建筑立面形式;细化实验大楼各功能分区的衔接,按照功能要求优化建筑单体功能用房平面布局和内部运行流线,适当控制室内、外装饰标准。
1.平面布置
实验大楼为地下1层、地上8层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56981.82平方米,建筑高度38.45米。平面由三栋塔楼通过连廊连接组成,其各层布置为:地下一层布置人防停车库及非人防停车库、器械及设备实验室、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一层布置门厅、消控室、微纳加工与制造实验室、精密加工与制造实验室、数字化与智能制造实验室、电子设计产教融合实验室、5G+创新应用产教融合实验室、新一代电子信息创新产教融合实验室、智能感知与信息处理实验室、ICT创新创业产教融合实验室、研讨室、卫生间及储藏室等;二层布置门厅、体外诊断设备实验室、康复医疗器械实验室、智能新能源装备实验室、机器人感知与控制实验室、共融机器人实验室、智能机器人系统实验室、公共交流空间、研讨室、卫生间及储藏室等;三层布置智能新能源装备实验室、微流控技术实验室、焊接学实验室、摩擦学实验室、高端装备制造实验室、精密测量与控制实验室、储能技术实验室、MEMS实验室、研讨室、卫生间及储藏室等;四层布置增材制造实验室、多智能体与人机决策控制实验室、自主导航与人机协同感知实验室、智能遥操作与人机交互实验室、轻合金材料实验室、研讨室、卫生间及储藏室等;五层布置射频与天线实验、智能信号处理实验、无人自主系统与机器人实验室、智能微纳加工实验室、智能传感与虚拟仪器实验室、研讨室、卫生间及储藏室等;六层布置集成电路与微系统创新应用实训实验室、生物医学与智能信息实验室、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应用实验室、数字孪生与虚拟现实实验室、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实验室、研讨室、卫生间及储藏室等;七层布置智能物联与网络通信实验室、智能通信实验室、嵌入式智能系统学科竞赛创新实验室、智能计算成像实验室、人工智能行业创新应用实训实验室、集成电路与数字系统设计实验室、公共交流空间、研讨室、卫生间及储藏室等;八层布置嵌入式人工智能实验室、智能信号处理与先进计算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科竞赛实验室、公共交流空间、研讨室、卫生间及储藏室等。
共设置6个封闭楼梯间和10部电梯(其中4部普通客梯、3部货梯兼消防电梯、3部客梯兼无障碍电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通过短通道或直通室外。
2、立面设计
原则同意实验大楼外立面采用白色真石漆及蓝色玻璃窗装饰,局部点缀灰色真石漆装饰,采用灰色百叶隔断,屋面采用平屋顶,外窗选用断热铝合金型材窗框、蓝色Low-E三玻两腔中空玻璃。
3.剖面设计
实验大楼室内设计绝对标高为29.45米±0.000,室内外高差为0.45米,为地下1层、地上8层高层建筑,由三栋塔楼通过连廊连接组成。非主楼部分地下室层高3.8米,主楼部分地下室层高5.75米,室外覆土1.5米,一层至二层层高5.5米,三至八层层高4.5米。1#主楼(北塔)共7层,建筑高度为33.95米,2#主楼(中塔)共7层,建筑高度为33.95米,3#主楼(南塔)共8层,建筑高度为38.45米,实验大楼建筑总高度为38.45米(从室外地坪到屋面)。
四、结构设计
基本同意实验大楼采用设计推荐的装配式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现浇钢筋砼梁楼盖、预制叠合楼板的结构型式,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以中风化砂砾岩为基础持力层。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基坑西北侧采用排桩的支护形式,其余均采用土钉墙的支护形式。
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持力层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优化柱网布置,完善基础设计;复核、优化梁、板、柱截面设计;进一步优化地下室超长结构设计。
五、给、排水设计
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现状从校区东侧学府大道DN800市政给水管网引入一根DN300给水管,沿校园内部道路五四大道成环状管网布置。本项目由西侧校园内部道路五四大道给水管网引入1根DN150给水管,为本项目生活用水、消防水池供水。地下1层至地上2层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地上3层至地上8层生活用水由地下室生活水泵房设置的箱式无负压加压设备供水;室外消防用水由北侧拟建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地下室消防水池(有效容积612立方米)供给;室内消防用水由拟建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屋面消防水箱(有效容积36立方米)稳压供给及拟建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地下室消防水池(有效容积612立方米)、消防泵加压供给。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制。1#主楼(北塔)生活污水汇集后经室外DN200污水管网排至东侧校园内部五四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校园东侧学府大道市政污水管网,2#主楼(中塔)和3#主楼(南塔)生活污水汇集后排至室外中水处理系统,多余生活污水溢流排至东侧五四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校园东侧学府大道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室外两路DN600雨水管汇集后经东侧规划路现有雨水渠排至学校内部人工湖及泄洪渠。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本工程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核实校园既有给水水源、给水排水管网、接口条件现状,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结合现状情况优化、完善本工程给、排水设计。
六、电气工程设计
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现状由校区南侧嘉言路和东侧学府东大道分别引入1回路10kV电源线路至校区3#开闭所(位于30#研究生公寓东侧)。本工程由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既有3#开闭所引入2回路10KV电源线路至实验大楼地下室变配电间作为供电电源,变配电间内设4台2000kVA变压器,并配置一台柴油发电机(常载900kW备载1000kW)为备用电源。低压配电系统采用220/380V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设备采用放射式专线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根据使用功能要求优化调整各功能区用电负荷等级,核实校园现有供电电源、变压器容量,统筹考虑近期新建建筑用电总容量,以满足用电负荷要求;完善、细化建筑弱电工程设计。
七、暖通设计
实验大楼预留分体式空调系统建设条件,预留孔洞、插座、冷凝水立管及室外机位置。无外窗的卫生间及有外窗的公共卫生间、电梯机房、地下室实验用房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地下汽车库按防火分区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利用汽车坡道自然补风;不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暖通工程与建筑、电气等专业的衔接,预留好接口条件,优化相关设计。
八、原则同意实验大楼购置双光子聚合(2PP)高分辨率3D打印机、超分辨共聚焦干涉显微平台、扩散光-荧光-光声多模态联合智能成像系统、实时高精度三维成像及全息显示系统、综合环境试验系统、可见光水下通信综合试验平台、近场RCS测试暗室系统、多通道高带宽低时延星载晶体天线通信测试系统、红外芯片中功能性薄膜制备系统等专业科研实验设备1559台(套)。下阶段应根据实验大楼所承担的实验内容要求,合理配置实验设备,核实设备参数,进一步优化实验工艺设计。
九、原则同意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消防、人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十、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33782.10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一、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24200.88 | |
一 | 地上建筑工程 | 17654.52 | 45814.45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7957.15 | |
2 | 装饰工程 | 7324.82 | |
3 | 给排水工程 | 206.58 | |
4 | 消防工程 | 456.67 | |
5 | 电气(强弱电)工程 | 1327.63 | |
6 | 暖通工程 | 192.19 | |
7 | 电梯工程 | 189.48 | 10台 |
二 | 地下建筑工程 | 5848.39 | 11167.37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3879.64 | |
2 | 装饰工程 | 603.51 | |
3 | 给排水工程 | 77.69 | |
4 | 消防工程 | 280.27 | |
5 | 电气(强弱电)工程 | 572.17 | |
6 | 暖通工程 | 110.00 | |
7 | 人防安装工程 | 81.36 | |
8 | 基坑支护工程 | 243.75 | |
三 |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697.97 | |
1 |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 | 38.63 | |
2 | 室外水电管网工程 | 342.42 | |
3 | 道路及室外铺装工程 | 316.92 | 12408.32平方米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121.60 | |
一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309.10 | |
二 |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42.40 | |
三 | 工程监理费 | 413.55 | |
四 | 工程设计费 | 736.90 | |
五 | 工程勘察费 | 50.82 | |
六 | 施工图审查费 | 25.80 | |
七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84.00 | |
八 | 招标代理费 | 40.70 | |
九 | 工程保险费 | 72.60 | |
十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90.40 | |
十一 | 水保技术咨询服务费 | 1.94 | |
十二 | 桩基础检测费、消防检测费等综合检测费 | 36.30 | |
十三 | 绿建工程咨询费 | 17.09 | |
Ⅲ | 工程预备费 | 1316.12 | (Ⅰ+Ⅱ)×5% |
Ⅳ | 科研实验设备费 | 6143.50 | 1559台 |
Ⅴ | 建设投资总概算 | 3378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