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5年5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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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依家医院项目

越城区解放北路5***5号润和世纪广场一层部分及二层部分区域房屋

绍兴依家医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润和世纪广场一层部分及二层部分区域房屋,规划床位1***0张,其中ICU床位1**$3张,住院病床8**$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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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一、废气:污水站恶臭通过对构筑物单元、设备间臭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由管道引至项目所在建筑楼顶,并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除臭处理后就近依附屋面楼梯间高空排放;二、废水:本项目废水采用单独管道收集,经化粪池、格栅井、调节池及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三、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过滤材料经袋装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灯管、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密封收集后暂存在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四、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窗、吸音棉、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5月3**$3日至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企服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0****5-8注册后查看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会大道5***0号 邮编:3注册后查看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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