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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吉林省

公告内容

松原市筑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松原市筑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2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松原新区新园街与乐园街交汇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注册后查看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松原市筑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宁江区

松原市筑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进行普通钢筋水泥混凝土管的生产,包括水泥圆管、水泥方管,年产水泥管2注册后查看0根。

1、废水

绿化用水、厂区降尘用水及养护用水全部被吸收和蒸发、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市政官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中砂及碎石装卸粉尘经库房封闭、洒水喷湿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浓度限值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筒仓抽、进料粉尘经反吹清灰滤筒式除尘器(TA0***1-TA0***4)处理后经1**$3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标准要求;搅拌机粉尘经搅拌楼配置的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TA0***5)处理后经1**$3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标准要求。

3、噪声

采取对产噪设备做独立基础、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 3类标准。

4、固废

沉淀池沉渣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可回用部分收集回用于生产、不可回用部分送建筑垃圾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回收进入物料;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商砼实验废渣由产品购买单位带走留存;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运建筑工地作宕渣使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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