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项目 甘肃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佰利联化学有限公司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甘肃佰利联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厂区位于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冶金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南方8.27km处。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0万t合成金红石和年产50万t硫酸亚铁的生产能力;建设内容包括合成金红石生产线厂房等主体工程,供热锅炉、科研楼等辅助工程、硫酸输送管线、储罐、库房等储运工程,办公、宿舍、给排水、消防、供电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危废库等环保设施。

联系人:陈光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荇者,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4-08-24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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