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延川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延145井区安99、安100、安101、安102、延2450、延2455天然气井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项目 陕西省

公告内容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五厂:

你公司报来《延1***5井区安9**$3、安1***0、安1***1、安1***2、延2****0、延2****5天然气井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根据该项目环评要求,经专家组对“延1***5井区安9**$3、安1***0、安1***1、安1***2、延2****0、延2****5天然气井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同意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总体意见

该项目位于延川县文安驿镇樊家沟村、禹居村,杨家圪坮镇铁卜河村,延水关镇达连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布置天然气探井5口,井型为直井,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注册后查看9.4**$3㎡,包括钻前井场、钻井及压裂试气等工程。安1***1天然气探井位于文安驿川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该探井不再进行勘探,不在本次环评批复范围。

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

影响,但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洒水、物料覆盖等措施降尘;完井测试放喷废气经点火燃烧后排放。

(二)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照储存于专用储存罐后委托延川县永盛达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拉运处理;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的规定及要求贮存和运输,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安全处置,严禁擅自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废弃泥浆、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延川县永盛达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取围挡隔声等措施减缓噪声影响,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中的标准要求。

(五)做好地面的防渗工作,防止和降低污染的泄露。

(六)表土剥离堆存期间铺设防护网,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破坏施工作业外的地表植被,施工期尽减少占地,闭井期采取拆除钻井设施、平整土地、深翻土层等措施对井场进行生态修复,以达到与周边生态系统一致。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应急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设计和施工阶段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环境监理工作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工程建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本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负责。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在收到本批复后1**$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备案。

延川县行政审批局

2****5年6月4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8注册后查看0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中心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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