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擦洗废水经循环水箱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通过园区管网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进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原料卸料贮存粉尘、进料口及出料口装袋粉尘、烘干废气。运输车辆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水泥罐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其余原材料采用袋装贮存,并采取封闭车间、水喷雾除尘等措施抑尘;瓷砖粘合粉状辅助料生产线进料、出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烘干废气经风机负压收集,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粉尘、SO2、NOx应满足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高速分散机、混料机、烘干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砂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循环水箱污泥、沉淀池污泥,均收集后后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SO2≤0.0384t/a,NOx≤0.1796t/a,CODcr≤0.028t/a,NH3-N≤0.003t/a,TP≤0.0004t/a,TN≤0.009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