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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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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757089545/2024-106941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发布时间:2024-12-03 14: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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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年屠宰肉牛1.1万头和肉羊16万只建设项目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双龙村大玉岭头浙江云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拟在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双龙村大玉岭头现有厂区内,新建厂房等建筑面积9377.77m2,购置全自动屠宰线、污水处理设备、臭气处理设备、热水系统等设备,建设年屠宰肉牛1.1万头和肉羊16万只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销售收入9000万元,利税900万元。项目建成后,原二期年屠宰生猪10万头工程不再实施。/按照环评提出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及20万平方混凝土路面砖技改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长兰工业小区 8 号浙江豪龙工贸有限公司企业于 2020 年 11 月委托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豪龙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预拌干粉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 11 月获得了缙云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文件号:缙环建〔2020〕9 号;后于 2021 年 11 月通过验收。 企业为了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利用原有成品砂整型系统、烘砂系统、砂子筛进系统、计量配料系统、混合搅拌系统、自动包装系统、运输专用罐车、散装储罐等 设备,购置砂石加工机组、布袋粉尘系统、筛分处理系统、石粉废料储存、配料混合设备、压制成型设备、码垛打包等设备,实施年产 30 万吨预拌干粉砂浆及 20 万平方混凝土路面砖技改项目,本项目原预拌干粉砂浆生产线由运行 24 小时改为运行 12 小时,并新增一条原预拌干粉砂浆生产线(不包含烘干工艺)。 目前本技改项目已投产,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根据丽环(缙)罚告〔2024〕19 号文件、丽环(缙)罚告〔2024〕23 号文件、丽环(缙)罚告〔2024〕21 号文件、丽环(缙)责改〔2024〕21 号文件,现已拆除石料破碎工序电机及破碎设备;根据丽环(缙)罚告〔2024〕24 号文件、丽环(缙)责改〔2024〕23 号文件,企业已进行整改,整改后复测场界噪声已达到标准。为尽快补办相关的环保手续。/企业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2024年12月04日 至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3315719传真: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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