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每日洒水抑尘,尤其是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及风速较大的天气应加大洒水频率;结构及装修施工阶段需采取帷幕遮挡施工。 ②施工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安全网全封闭,封闭高度要高出作业面1.5m以上,并定期清洗保洁。 ③实行硬地坪施工,工地的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桩基础工地进行硬化处理,实行硬地坪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 ④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场地设置混凝土搅拌,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避风处,并采取覆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粉状物料场所尽量远离关心点,减少堆放时间及堆存量,防止扬尘产生。 ⑤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垃圾。 ⑥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露物质全部实行密封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⑦项目应选用油耗低、效率高、废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必须尾气达标。 ⑧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严禁随意焚烧建筑垃圾;尽量缩短工期,减小施工废气的影响面与影响时间。 ⑨施工扬尘防治做到“六个百分百的目标”,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作业100%密闭运输。 根据类似工程及实践经验,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简单有效,是施工场地经常采用的措施,在经济上可行。总之,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场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也将得到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人员约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设置旱厕,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场内不设混凝土拌合,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施工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等。在施工过程中在地块内设置1座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0m3),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2)由于项目无大量的地下开挖作业,因此不会产生基坑用水,仅会有少量的地表径流,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情况下,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项目区外市政雨水管道,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就近堆放在开挖基坑两侧。减少雨天施工作业,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不得露天堆放,雨天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4)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护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5)本环评要求施工中车辆维护、清洗到瑞丽市社会车辆维护清洗中心维护清洗。 总之,以上措施简单有效,经济可行,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将不会对附近的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行驶时间,不在夜间安排施工活动及运输活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与设备、并加强维护与保养。电锯、电钻、切割机、打桩等高噪声设备禁止午休(12:00-14:00时)和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并在临近敏感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设置2.0米围挡隔护。特殊需连续施工的作业除外,需连续施工的作业应在施工前三日内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告示。 (2)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同时在通过施工场区、运输道路沿线居民聚集区时应禁止鸣笛。 (3)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 (4)项目施工期间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单位,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及工作单位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及单位协商解决。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6)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在靠近学校教学区及周边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选用低噪声机械,产噪较大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 采取措施后,施工各阶段的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施工期相对于运营期而言其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项目区场地较为平坦,本工程弃渣主要来源于管沟、地基开挖等,根据设计资料,本工程土石方挖方量约为5000m3,用于回填场地,土石方开挖量不大,可以做到挖填平衡,无废弃的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可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清运至园区的垃圾收集点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及车辆清洗池产生的少量的沉渣,主要泥土为主,及时清掏,随着土石方一起回填场地,不外排。 综上分析,项目施工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去除,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在投料、铡短、粉碎、筛分、打包等产尘点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设置5个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1)+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处理风量40000m3/h,每根支管需要设置控制蝶阀,集气效率80%,净化效率99%,排气筒内径0.97m。 为减少物料堆存、装卸运输产生的颗粒物,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1#-3#粗饲料加工标准化厂房采用半封闭结构,进行防雨、防风、地面硬化设计,物料采用编织物包装或覆盖,物料不露天堆放,严禁物料堆放高度超出厂房隔墙,缩短堆放时间。 2)加强管理,及时对车间进行清扫、洒水降尘,每天洒水2-4次。 3)物料装卸的过程中均在厂房内进行,搬运过程中尽量降低物料装卸落差,以及避免搬运过程中发生破袋。 4)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配备专人对厂区及入厂道路定期清扫,防止积尘,厂区内设置洒水装置,加强场地及道路的洒水降尘,以降低扬尘污染; 5)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6)企业出厂口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2、运营期地表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区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200m3)后,雨天暂存间,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或道路洒水使用,后期清净雨水排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容积1.0m3)预处理后随其他生活废水排入项目区新建1座化粪池(容积5.0m3)进行处理后,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排进入南侧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瑞丽市弄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为了减小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本环评要求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通过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电机、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铡草机、粉碎机、皮带机、筛分机、包装机)集中安装在远离厂界生产车间一侧;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从源头降低噪声;厂界四周设置2.5m高围墙;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封闭隔声车间,在设备基础加装减震装置,降低设备振动引起的噪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扰民。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①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图形标志。标识标志正确、清晰、完好。 ②本环评建议企业将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暂存于1#粗饲料加工标准厂房内设置的废弃包装袋暂存间1间(20m2),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 综合利用,不得露天存放,并且合理地安排清运周期,减少在厂区的存放时间,可避免二次污染。 ③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定期清理装袋作为饲料外售,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及时清理。 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定期由环保设备维护厂家进行更换回收处置。 ⑤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渣定期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⑥生活垃圾设置2个环保型垃圾桶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其余无法回收部分生活垃圾,如包装废料、白色垃圾等,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⑦食堂产生的废油脂、厨余垃圾设置塑料桶收集,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合理规划化粪池清掏周期,避免出现满溢外漏的环境污染问题。 因此,只要做好以上措施,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不得露天堆存原料及产品,加强运输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危险废物的贮存要求 项目区内设置1间面积约为5m2的危废暂存间,完全可满足本项目危废的储存需求。环评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同时内设2个专用危废收集容器,将项目区内所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将危险废物分类转入容器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做好相应的记录。对相应的暂存场建设基础防渗设施、防风、防雨、防晒并配备照明设施等,并与厂区内其他生产单元、办公生活区严格区分、单独隔离。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执行。 (5)地下水保护措施 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避免因地防渗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地下水环境污染。 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 简单防渗区:标准化厂房、综合办公楼、宿舍楼、厂内道路(绿化除外)等一般区域地面混凝土硬化。 (6)环境风险防护措施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以便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稳健有序。 (7)其他要求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设环保机构,建设单位负责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制定环保管理制度,接受各级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本项目必须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