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天水市清水县后川河清水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黄门镇 | 清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清水县黄门镇后川河清水段,该工程主要涉及清水县黄门镇王店村、姚河湾新村、上成村、下成村以及新庄5个行政村。该工程主要治理河段长3.3**$3km,建设堤防及护岸共计3.8***1km,并沿堤建筑物设置共计6处。本项目不涉及河道清淤工程。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总投资额1****3.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3万元。 | (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在堤防工程区。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临时堆存的表土不得堆置到河床内,避免阻碍河道行洪或受洪水冲刷,对堆存的表土进行覆盖,工程结束后及时回填、回用。临时施工场地沿堤线分布于后川河两岸河滩地或荒地上,完工后进行恢复。施工占地周围设置一定的作业范围,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同时教育施工人员保护区域植物资源;施工营地设置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他防治设施,确定适宜的施工区、合理安排工序,减小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设置明显的标识牌;采取重要措施降低施工期间水土流失问题。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到文明施工,定期对场地进行清扫、洒水等;现场堆存区需苫盖,开挖要随挖随运,运输车辆应加盖或覆盖遮挡物;尽量选用排放尾气标准较高的车辆,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3.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及机械设备清洗水、砂石加工系统废水以及施工和降水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在施工区修建临时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地面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基坑排水通过采用潜水泵抽吸至沉淀池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作场地洒水。沉淀池内沉淀物主要是泥沙,应定期清掏用于工程低洼地做回填料使用。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在施工较集中营地设置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源的监控和管理,尽可能选用高性能、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进行有强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布设施工机械的位置,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使用时段;要求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文明装卸、禁止高声喧哗。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临时弃渣采用彩条布苫盖、设置临时排水沟防护措施达到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各施工区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进行填埋。 (二)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影响。需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恢复,并对其进行养护,确保成活率。 | / | ||
2 | 天水市清水县樊河清水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新城乡四合村、闫川村及永清镇樊峡村 | 清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天水市清水县,主要涉及新城乡四合村、闫川村及永清镇樊峡村。治理工程河道段位于樊河清水段,治理河长3.1**$3km,新建堤防长度3.9***3km,并沿堤建筑物设置共计1**$3处,不涉及河道清淤工程。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总投资额1****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1**$3万元。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项目临时占地产生的生态影响要在完工后进行恢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施工占地周围设置一定的作业范围,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同时教育施工人员保护区域植物资源;施工营地设置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他防治设施,确定适宜的施工区、合理安排工序,减少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时间、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等降低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加强施工管理,设置明显的标识牌;采取重要措施降低施工期间水土流失问题。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到文明施工,定期对场地进行清扫、洒水等;现场堆存区需苫盖,开挖要随挖随运,运输车辆应加盖或覆盖遮挡物;尽量选用排放尾气标准较高的车辆,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3.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及机械设备清洗水、砂石加工系统废水以及施工和降水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在施工区修建临时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地面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基坑排水通过采用潜水泵抽吸至沉淀池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作场地洒水。沉淀池内沉淀物主要是泥沙,应定期清掏用于工程低洼地做回填料使用。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在施工较集中营地设置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源的监控和管理,尽可能选用高性能、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进行有强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布设施工机械的位置,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使用时段;要求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文明装卸、禁止高声喧哗。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临时弃渣采用彩条布苫盖、设置临时排水沟防护措施达到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各施工区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清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二)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影响。需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恢复,并对其进行养护,确保成活率。 | / | ||
公示期:2****5年3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8-7注册后查看2,邮箱:qshbj@1***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注册后查看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