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5年6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6月2**$3日-2****5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8注册后查看5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
邮编:1注册后查看0
建设地点:绥化市经济开发区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绥化市恒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在拆解车间内设置3条生产线,分别为新能源车拆解生产线1条、燃油车拆解生产线1条、农机拆解生产线1条。本项目建成后年机动车拆解量2注册后查看0辆,包含新能源车年拆解量7****0台、燃油车年拆解量1注册后查看0台、农机年拆解量4****0台。本项目只对报废车进行拆解、切割、压实、打包,不设置破碎、零件清洗及精细拆解等过程。本次拆解车辆不包含危化品运输车辆。本次新建1座燃油车拆解预处理平台、1座新能源车拆解预处理平台,增设3个小车自动油液收集设备、3个大车自动油液收集设备、2个安全气囊引爆装置、3个剪切机、3个压块机、1个燃油车总成拆解平台、1个新能源车总成拆解平台、1个燃油车拆解翻转机、1个新能源车拆解翻转机等多个拆解设备。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注册后查看8.5**$3m2,总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为4**$3.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3%。
二、项目建设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管理要求
你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依托现有厂房,施工过程对易起尘物料加盖篷布,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2)一级A标准后排入呼兰河。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设备安装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的要求,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清理外运至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期取土和地表植被的破坏加以恢复,厂区合理进行绿化、美化。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全厂施行雨污分流制,厂内设置雨水收集沟,初期雨水经厂区内四周雨水收集沟汇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2个,单个总容积2***0m3)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呼兰河。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表4三级标准。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废油液抽取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后通过燃油车拆解车间1**$3m高排气筒(DA0***1)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应选用专业的制冷剂抽排设备对制冷剂进行抽取存放,用软管进行密封抽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危废贮存库应安装风机将导出废气,导出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3m高排气筒(DA0***2)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应采取严格废气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9)1**$3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值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9)3**$3mg/m3限值。切割粉尘经管道输送至燃油车拆解车间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燃油车拆解车间1**$3m高排气筒(DA0***1)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剪切机、压块机、翻转机及各种机泵等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钢铁(包括车门、车身、悬架、前后桥、螺丝和轴承、消声器、方向机等);有色金属(包括发动机、变速器、散热器等);塑料(包括保险杠等);不可利用废物(含陶瓷、布料、木材等)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工业粉尘、废布袋、废旧玻璃、橡胶(包括轮胎、减震橡胶块、密封条等)、海绵及座椅材料、废安全气囊(引爆后)、安全带、内饰材料、废制冷剂、废动力蓄电池,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铅蓄电池及电解液、废油液、废油箱、废挡风玻璃洗涤液(含存储器皿)、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器(含尾气催化剂)、废含汞荧光灯管和废含汞电光源、废石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贮存于危废贮存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各固体废物应得到合理处理,不得外排。
(六)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隔油池池底和壁板不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0×1**$3-7cm/s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贮存库地面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1**$3-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3-1**$3cm/s。一般防渗区:车间、产品库房、拆解区、预处理区、待拆车辆暂存区、机动车查验区地面和地下管道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3-7cm/s粘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办公室、零件库、产品库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在地下水下游设置1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1口土壤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和土壤进行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七)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本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监测计划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设备维护,避免带故障运行。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