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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贵州省

公告内容

日期:2025-06-16

项目名称:金沙县三正矿山设备维修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三正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汽车尾气检测合格的交通运输车辆,对排放的尾气进行控制,严禁冒黑烟、故障车辆驶入施工区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台;对作业面适当喷水,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焊接烟尘自然扩散;装修废气加强通风及采用水性涂料。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在厂区最低处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依托施工人员居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车辆清洗水经排水渠引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以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方处置;废设备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基本做到挖填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废旧手套、废棉纱等劳保用品,实施豁免管理,经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木料、淤泥渣土等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1)焊接烟尘、粉尘经设置2套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量为5000m3/h,净化效率≥99%,集尘效率≥90%后,会有少量焊接烟尘、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排放位置为车间排放,应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封闭式厂房预留车辆出入口)通风措施处理;(2)喷砂、抛丸粉尘:喷砂、抛丸粉尘;(3)切割、拆解粉尘:经设置2套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量为5000m3/h,净化效率≥99%,集尘效率≥90%后,会有少量焊接烟尘、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排放位置为车间排放,应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封闭式厂房预留车辆出入口)通风措施处理;(4)喷漆废气:密闭负压+无泵水幕漆雾处理设备+二级活性炭净化设施+15m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设排风扇加强通风;(5)垃圾收集间恶臭:日产日清,每次使用完毕必须清洗1次垃圾桶,保持桶内外清洁、无渗滤液残留;垃圾收集点距离周围的建筑5m以上。 2、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金沙县城二期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经1#隔油沉淀池(容积32m3)沉淀后进入复用水池(35m3)进行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2#处理后部分进入复用水池(35m3)回用于项目设备冲洗及地坪冲洗补充用水;回用不完的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2#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后最终接入金沙县城二期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不涉及废水直接外排。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垫,定期保养维护润滑;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装置;合理安排车间布局。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金属边角料、废金属渣、废零部件、焊渣、除尘器收集到粉尘统一收集暂存到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喷漆废渣、废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隔油沉淀池1#产生浮油、含油废渣、污泥,隔油沉淀池2#沉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掏拉走处置,不在项目厂区贮存。含油手套、含油抹布属于豁免类别,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淀池等应做好防渗措施,定期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和排除,杜绝坍塌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XMGK":"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金沙繁盛昇煤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面积为38552.67m2;新建维修车间3462m2,硬化6364m2作为拆解区,其余厂房依托原有已建产房,购置喷砂机、抛丸机、拆缸机、压力机等维修设备,建设单位将租赁厂房划分为矿山机械维修区、矿山机械设备库房、办公区、库房等。同时配套相应环保措施 建设规模:年维修液压支架600架、维修掘进机10台、采煤机10台、刮板机5套、单轨吊2套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县三正矿山设备维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6日-2025年0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传真: 注册后查看 通讯地址: 毕节市贵毕大道520-1号毕节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551700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恒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沙县三正矿山设备维修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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