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楚雄州禄丰市100MW/400MWh钒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拟审查公示

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5年6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3注册后查看7、0****8-6注册后查看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真:0****8-6注册后查看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1**$3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编:6注册后查看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楚雄州禄丰市1***0MW/4***0MWh钒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

起于中缅天然气管道2**$3#阀室,止于姚安门站

楚雄金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9.6***3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项目拟新建产能为5****0m3/年的钒电解液生产线,包括生产厂房、成品库、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配套用房、地下设备用房、化学品罐区及室外工程等,全部为新建,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及施工操作规范实施,杜绝随意性,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行为管理;

(2)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上要及时清理、定时洒水以防尘,运输物料必须采取封闭措施,土石方的堆放应尽量选择背风处或设屏障;

(3)施工安排应有明确的计划,同时要对每个施工环节提出具体的要求;

(4)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环保部门应经常检查监督,严格管理;

(5)配备或租用洒水车辆定时在主要运输道路洒水抑尘;一般情况下夜间禁止大型运输车辆集中化运输,必要时必须事先在敏感路段张贴告示。运营期: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中生产车间一硫酸雾废气和颗粒物为有组织排放,其他为无组织排放。

(1)食堂油烟

食堂基本灶头数为1个,灶头上方设置排气罩,并设置排油烟井,油烟经排气罩收集后统一引入排油烟井,经食堂内设置的一套风机风量为2****0m3/h,净化效率6**$3%以上的油烟净化器(采用风力分离法)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0.9mg/m3,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注册后查看3-2****1)中最高排放允许浓度2.0mg/m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处理系统废气

本项目设置废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包括生产车间清洗废水、纯水站浓水和碱洗塔废水等,产生量很小,污染物主要为pH、CODCr、Cl-、SO4**$3-等,浓度较低。且废水处理系统为一体化设备,主要产臭区域调节池等采用密闭式,故污水处理站臭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保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超纯水系统浓水、碱洗塔排水和检验室废水等,其中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其余生产废水经过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注册后查看0-2****0)表1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办公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废水先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注册后查看2-2****5)一级A标准后排入勤丰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8.4**$3m3/d,项目建设有一个事故池,位于废水处理系统旁,容积为2***0m3,当废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时,废水进入事故池暂存,不会导致废水外排。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消火栓用水量:2**$3L/s,火灾延续时间2.0h,一次灭火用水量1***0m3。当发生火灾时,2***0m3的事故池完全能够容纳消防废水以及生产事故废水。

项目区设置有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0m3。项目硫酸和盐酸采用储罐贮存,罐区做重点防渗,设置围堰(2**$3m3),配备防渗池(1个,2**$3m3),设置物质泄漏报警装置,输入、输出管线设置紧急切断阀,事故情况下,基本上不会出现泄漏物料直接排放的情况。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降低设备声级: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

①厂区总体设计布置时,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②在设计中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购阶段与供货商签订订货合同时提出设备噪声的具体要求。

③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车间在内部墙面、地面以及顶棚涂布吸声涂料,墙体、门窗使用隔声效果好的建筑材料。

④总图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以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

⑤针对高噪声设备应加装减振垫、橡胶垫等,并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检修、加固支架等,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1)对表土按设计进行集中堆存,并做好相应的临时围护防流失措施,严禁与其它弃渣混堆,以便于后期用于场地绿化或生态恢复。

(2)严禁随意倾倒弃土,严禁向农田、水体倾倒固体废物。

(3)施工活动产生的废弃施工材料等应经集中、分拣回收可利用部分,不得随意堆放。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但应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圾。

(5)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碎砖块、灰浆、废材料等,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如废钢筋、废纸板、废木材边角料等外售当地资源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则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

运营期:

项目废矿物油、化学品废包装袋、设备清洗过滤杂质、检验室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膜、废滤芯暂存后厂家定期回收。

5、生态保护措施

对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规范施工,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安排,使施工计划有序地进行,并尽量避免该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在雨季施工。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监督管理。项目所占用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项目周边交通便利,无需修建临时施工便道。施工期主要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用地范围,严禁越界施工;

②对开挖裸露面等应及时覆土复绿,尽可能减少裸露时间;

③临时堆放场需沿堆存区边界设置临时拦挡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④雨季施工时,应提前准备易散失物料覆盖物(防水薄膜、土工布、雨披等),防止汛期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平时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

⑤保持施工区临时排水系统畅通,防止施工区域出现内涝;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规范人员作业,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严禁采伐保护植物。

通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红线作业,可将项目施工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较低水平,不会导致生态系统发生不可逆的影响。

6、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1)危化品库、化学品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成品库等区域必须进行严密监控,一旦发生意外泄漏必须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2)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对危化品库、化学品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成品库、生产车间等区域防渗工程进行严格监理,企业应确保上述重点防渗区的防渗工程措施到位和环保监理及记录,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项目区施工一定要严格按照以下防渗要求分区进行防渗。

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搅拌容器和IBC吨桶放置区、危化品库、化学品罐区、成品库、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池等。其中,危废暂存间防渗层防渗性能应达到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3-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3-1**$3cm/s,即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中的基础防渗要求;危化品库、化学品罐区、成品库、事故池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3-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即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0-2****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

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除放置生产设备外的其他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0-2****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小于1×1**$3-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项目建设完成后,进一步加强厂区及厂区周围的绿化工作,对项目生产装置区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进行分区防渗,以进一步减缓大气沉降以及废水外排可能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与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8、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后7个工作日内,于2****4年1**$3月1**$3日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①建设项目概要;②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③公众意见表;④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⑤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⑥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建设单位对基本情况的公示信息内容和时间均符合《办法》相关要求。

2****4年1**$3月1**$3日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项目第一次公示,根据办法要求,公示的方式采用建设单位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本项目采用了所在地的政府网站,公示的时间及平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要求。

2****5年3月7日~2****5年3月2**$3日,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采用现场张贴告示、网络公示、报纸公示三种方式对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其中,网络公示站点为禄丰市人民政府(网址链接:https://www.ynlf.gov.cn/info/1****9/9注册后查看8.htm);现场公示地点分别为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和村子戴家冲;报纸公示媒体为楚雄日报,公示时间分别为2****5年3月1**$3日及1**$3日。公示的内容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公示的内容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符合办法中的要求。

2****5年3月7日在禄丰市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根据办法要求,公示的方式采用建设单位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本项目采用了所在地的政府网站,公示的时间及平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要求。

该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毕后,在网站公示的同时,建设单位于2****5年3月1**$3日、2****5年3月1**$3日分别在《楚雄日报》上进行了2次该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楚雄日报》是楚雄州当地主要日报,当地居民常见的主要报纸之一,本次公示选取的报纸为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本次报纸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电子邮件、电话、 信函或纸质的反对意见;对于本次问卷调查结果统计,所有团体单位与公众均表 示支持建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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