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州市椒江区海虹大道7***9号 | 企业拟投资2***8万元,购置抛丸机、硫化机、烘箱、空压机、冷冻机和涂胶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1****0吨橡胶制品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3m排气筒高空排放;冷冻修边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3m排气筒高空排放;配胶、涂胶和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3m排气筒高空排放;硫化废气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3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要求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4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6-8注册后查看0,0****6-8注册后查看1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注册后查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