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规划单位现广西贺州市林洞河八步区河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市林洞河八步区河段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工程治理河道长2**$3.8**$3km,林洞河治理范围从上游至下游分五个河段进行治理,新建护岸总长3**$3.1**$3km,涵闸3座,涵管2**$3座,下河步级8**$3座,人行桥4座。项目工程总投资为9****9.9**$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单位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3**$3号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4-5注册后查看8
邮 箱:bbqggz@1***3.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南苑路1**$3号
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4-5注册后查看8
邮 箱:gxzzhb@1***6.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ZFbK6Xgf5KZDMXW4ecR8A?pwd=8r3m (提取码:8r3m)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或邮件的方式联系规划单位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8/xxgk/xxgk0**$3/2注册后查看0/t2注册后查看4_6注册后查看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2***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