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4月29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5年4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注册后查看5 0****7-2注册后查看2

传真:0****7-3注册后查看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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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第十二中学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准格尔旗兴隆街道,东至经五路,南至纬四路,西至经四路,北至纬五路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首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兴隆街道,东至经五路,南至纬四路,西至经四路,北至纬五路,项目占地面积3注册后查看0.4**$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教学楼(含实验室)、宿舍楼、室外4***0米操场、足球场、篮球场,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注册后查看0.2**$3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0.1**$3%。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基础开挖等过程,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限制车速,施工场地出口设水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时经过水清洗后可清除车轮上所沾泥土,减少行驶产生的扬尘;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使用有盖的运输车辆,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根据风速,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2、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化学实验室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地下停车场安装竖井,停车场产生的废气通过竖井排放,并在竖井出口处进行绿化,同时在地下停车场设排风系统。实验室操作平台均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废气经管道汇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楼顶的排气筒排放(教学楼楼顶设3m高排气筒,排气筒距地面高度约2**$3m)。食堂厨房单个灶头均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的油烟废气由教学楼(5楼)楼顶顶油烟排气口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场地设沉淀池,将场地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砂石骨料加工、周围区域道路降尘用水,多余部分可用作低标号砂浆搅拌用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系内污染水体。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理。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少量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实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化粪池,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施布置于工棚内;选用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规范建筑物料、土石方清运车辆进出工地高速行驶、鸣笛等,降低人为噪声影响;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控制车速,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禁止夜间施工,对不同施工阶段,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

2、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仪器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及师生社会生活噪声。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设备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水泵均布置于封闭式水泵房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水泵房进行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地基处理、开挖产生土石方及其他建筑垃圾,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废水泥、浇铸件等,首先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用于回填、铺路、绿化等,多余部分弃土和建筑垃圾按照当地城建要求运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并在指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2、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师生生活垃圾、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包装材料、失效实验试剂、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经楼道内垃圾桶袋装收集后与校园内生活垃圾收集箱内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水收集于PE桶内,由密闭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有或直接沾染试剂的废弃包装物或容器、废活性炭、变质或失效的实验试剂由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日常产生的废纸箱、废塑料、实验药品外包装袋等未被实验试剂沾染的外包装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监测制度,一旦发现泄漏,就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及机修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重点防渗区,防渗等级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3-1**$3cm/s;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0-2****6)防渗技术要求进行一般防渗处理,下设渗透系数≤1.0×1**$3-7cm/s 的防渗层。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水泥硬化。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玺凤商砼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开发区商砼站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

三、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玺凤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意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占地面积1注册后查看1平方米,建设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线1条,年产商品混凝土2注册后查看0立方米(5注册后查看0吨)。本项目2****0年1**$3月已建成1***0型拌合楼1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2座、上料仓1座、输送皮带1条、蓄水罐1座以及生活办公区和材料库。需新建封闭式原料棚1座、化粪池1座、沉淀池1座、对输送皮带进行封闭处理。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1**$3%。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废气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尽量使土石方开挖等对土层扰动大的作业期避开大风季节,以减轻扬尘影响;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散装物料装卸应尽可能降低落差、轻装慢卸,车辆上应覆盖篷布。散装易起尘物料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若露天堆放应加以覆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棚暂存废气、装卸和上料粉尘、输送皮带粉尘、筒仓粉尘和搅拌粉尘。全封闭原料棚内设置雾炮机1台,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个水泥筒仓和2个粉煤灰筒仓仓顶各设1台布袋除尘器,对上料过程的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有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搅拌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对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3m高排气筒P1排放,确保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表1相关限值要求。厂区运输道路须硬化,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抽粪车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抽粪车送至内蒙古科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种措施降噪。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防治施工交通噪声,减少影响。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为搅拌机、空压机、装载机、泵等设备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在厂房中部,采用基础减震(橡胶减震或弹簧减震)等措施;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强化车辆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建筑废料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作为营运期生产原料,不可回收的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处理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指定统一处置。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内沉淀池和化粪池采用抗渗混凝土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3-7cm/s。同时对生产区和办公区地面做一般性水泥硬化防渗处理。尽量降低项目废水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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