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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海南省

公告内容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高坡岭水库到临港产业园供水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5-0**$3-0**$3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高坡岭水库到临港产业园供水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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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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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坡岭水库到临港产业园供水工程
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水厂工程、配水工程。取水工程从高坡岭水库大坝右侧已有取水口进行取水,并从坝后现有出口接输水管线;输水工程主要新建1条长8.9**$3km的DN1****0球墨铸铁管输水管线;水厂工程主要新建一座原水厂,对水量、水压进行调节,供水规模为1**$3万m3/d;配水工程主要敷设1条长3.3km的DN1****0球墨铸铁管配水管线。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划,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供水工程,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4年本)》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二、水利”。建设项目其所用设备和采取的生产工艺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为供水工程,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5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的要求。
本工程水厂厂址位于福久村西北侧,十所村东南侧,园区五路以北沿着富民路约4***0m处,规划用地为供水用地。该厂址的优点是地形标高较为适中,满足管线重力流要求,可以实现原水重力流取水和主要供水服务地区重力流供水,无需设置原水取水泵站和送水泵房,能耗低,水厂将来运行成本较低;同时靠近现状道路富民路及园区五路,距福久村和十所村的距离也近,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供电条件。对周边区域环境不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同时靠近五金沟,有较好的排水处置条件,且水厂厂区平整后厂平不易受洪水威胁。选址合理;管线工程选址选择尽量少破坏国防光缆,利用现有水泥路作为施工便道,少穿越关沟,对水环境影响小。选址合理。
不涉及
不涉及
(一)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影响及措施1.水资源工程取水是在保障高坡岭水库现状供水和生态流量下泄的前提下进行的。戈枕中干渠向高坡岭水库补水时间为5月中旬~7月上旬、9月~次年1月,其他时间不能补水,补水方式为填平补齐,在灌溉高峰期(2月中旬~5月上旬、7月中旬~8月下旬)之前尽可能补满水库。经测算,枯水年,高坡岭水库上游来水量5****5.8万m3/a,为保障工程取水,戈枕中干渠须向高坡岭水库补水6****8万m3/a(新增3****0万m3/a),远低于批复的1.5***5亿m3/a工业用水水资源配置量,对戈枕水库-高坡岭水库水资源配置影响较小。工程已获得《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高坡岭水库到临港产业园供水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东审水许〔2****4〕4号),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2.生态流量、水文情势、水生态(1)生态流量根据预测结果,高坡岭水库下泄生态流量应不低于0.2**$3 m3/s,以保证水库下游罗带河生态需水。当坝址断面天然来水量小于生态流量时,启动库容调节保障生态流量。拟采取措施:当库区水位低于堰顶(2**$3.3**$3m)时,生态流量通过高坡岭水库主干渠引至泄洪渠泄放入河道,当库区水位高于堰顶时还可以通过溢洪道泄放入河道;建设生态流量泄放监测系统,在高坡岭水库主干渠引至泄洪渠断面安装底座式流量探头,在溢洪道下游2***0m处安装雷达波测流仪和3个立杆探头,进行实时监控。(2)水文情势根据预测结果,相较于工程建设前,高坡岭水库水位最大下降1.8**$3m,由2**$3.6**$3m降为2**$3.7**$3m;流速最大增加0.0***4m/s,由0.0***4m/s增加为0.0***8m/s,对高坡岭水库库区水文情势影响较小;根据高坡岭水库水资源配置方案,各典型年工程前后坝下出水量不变,不改变坝下罗带河流速、水深等水文情势。(3)水生生态高坡岭水库及坝下罗带河流域现状无珍贵水生动植物,高坡岭水库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后,工程不会对下游河段水文情势产生明显影响,对高坡岭水库及坝下罗带河下游水生生态影响较小。3.水环境(1)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管道穿越河流开挖施工以及施工生产生活区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包括管道过罗带河、关沟GPL1K6+6***3-GPL1K6+7***8段、小拜沟等采用明挖埋管方式,水下围堰施工和拆除扰动河床产生的悬浮物、围堰内的积水和泥浆等。拟采取以下措施:跨河管道选择枯水季施工,采用钢围堰施工方式;围堰积水经沉淀后上清液排入水体;围堰拆除前将泥浆抽至岸上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管线和水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剩余排入周边水体;生活污水委托东方市污水处理厂清运处理。(2)运营期1)污染影响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前,生活污水委托东方市污水厂清运处理;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后,依托东方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工程建设对高坡岭水库及坝下罗带河水环境影响①本工程取水均由戈枕中干渠补给(高坡岭水库起调蓄作用),工程建设后高坡岭水库流速增大(有利于水体交换),且戈枕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标准,一定程度上会改善高坡岭水库的水质。②工程建成后,坝下出水量不变(生态流量变化也不大),不改变坝下罗带河流速、水深等水文情势。③整治工程:东方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实施罗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对高坡岭水库、罗带河上红兴段和罗带河支流开展面源污染控制、清漂清淤、生态护岸构建、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正在筹建罗带河流域上下红兴村片区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项目,将现有鱼塘或空地改造成厌氧塘、缺氧塘、好氧塘和沉淀池等,对养殖尾水采取“A2O+生态沉淀池”净化处理工艺。④根据预测,整治工程实施+工程建成后,高坡岭水库库区、坝下罗带河2***0m处、坝下罗带河5.2km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满足Ⅳ类标准要求。(二)生态影响及措施工程临时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现状为道路和水塘,采用钢板桩支护开挖方式,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影响可以接受。属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中生态保护红线内其他区域可以准入的项目,应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对生态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工程施工将破坏地表植被,改变局部区域的动物生境。拟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强度,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等,减小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范围,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占一补一”等措施;施工场地等做好表土资源剥离和堆存管理工作,施工结束后用于复垦或林草植被恢复,植被物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管道两侧各5m范围内种植浅根系植物或作物;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不得捕杀野生动物。严格落实以上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影响可接受。(三)大气环境工程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包括施工作业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少量装修废气。拟采取以下措施:施工场地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措施;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满足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油;管道防腐作业和水厂装修采用低VOCs环保型涂料。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四)声环境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来自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工程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及午休期间禁止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定期保养等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水厂各类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进行设备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预测,水厂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要求;水厂周边居民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6-2****8)3类标准要求。(五)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废涂料及包装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干化后的泥浆施工结束后回填于河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本项目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5-2****2)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本项目区域执行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根据《东方市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取水口至G9**$3高速公路段未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该段管线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6-2****8)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注册后查看0-2****4)要求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东方市声环境功能区划》,G9**$3高速公路至临港产业园段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临港产业园内原水厂及管线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东方市罗带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东方市生态环境局,2****2年1**$3月),罗带河下游开发利用区自高坡岭水库库尾至入海口,全长2**$3.2km,水体功能为农业工业用水区;根据《海南省“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省控地表水、城镇内河湖、人海河流断面水质目标》相关通知要求,高坡岭水库、罗带河在罗带铁路桥断面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2)Ⅳ类目标要求。经咨询东方市生态环境局,龙滚沟和关沟等未划分水环境功能区,目前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参照农村黑臭水体水质进行管控。本项目根据土地利用类型分别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注册后查看8-2****8)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注册后查看0-2****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7)中的Ⅲ类标准
为了有效防范环境事故的发生,以及在事故发生的状况尽量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提出以下防范措施:⑴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⑵安全装置、防护设施要齐全,要做到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⑶在各生产区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具,以备在生产操作、停工检修以及事故处理时使用。⑷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⑸制定完善的、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方案,提高事故应急救助能力。⑹工作人员要定期对管道进行排查和检修,保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高坡岭水库到临港产业园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环境影响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2****4年1**$3月1**$3日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首次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3个工作日,并预留了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公众意见反馈方式等,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一直处于公开状态,首次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2****4年1**$3月6日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2****4年1**$3月1**$3日-1**$3日分别在海南特区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2****4年1**$3月6日在项目建设地等公告栏张贴公示。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过程中,均刊登了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公示时间均为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1**$3个工作日,第二次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在第二次公示结束后,本项目于2****4年1**$3月2**$3日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三次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1**$3个工作日,第三次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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