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88号)要求,现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情况予以公开。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10日共受理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9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即日起,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通讯地址:湖州市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备案文号 | 备案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安吉县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之孝源加油站项目 | 33052320250027 | 2025.2.27 | ||
2 | 安吉县驿路畅行综合项目之阳光加油站 | 33052320250028 | 2025.2.27 | ||
3 | 安吉县教育局 | 安吉县齐云书院新建工程 | 33052320250029 | 2025.3.3 | |
4 | 年产20万台办公网椅项目 | 33052320250030 | 2025.3.3 | ||
5 | 年产1200万套塑料配件生产线项目 | 33052320250031 | 2025.3.3 | ||
6 | 33052320250032 | 2025.3.4 | |||
7 | 33052320250033 | 2025.3.10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备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