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7月1**$3日-2****5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市高新区集贤工业园尚九路1号 | 西安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一)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密闭厂房通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过滤棉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集贤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依托西安比亚迪零部件有限公司集贤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一期)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安市集贤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胶、废胶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沾染物、废活性炭过滤棉等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已有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报废件、集尘(加石灰)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库,定期外售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
附件:
西安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新型动力电池生产线项目(公示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