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东阳市明德塑料制品厂年产500万个发夹项目 | 金华市东阳市画水镇联丰村上坞工业区水库以东3号地块四楼 | 东阳市明德塑料制品厂 | 用地面积12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万个发夹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 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调漆、烘干、注塑废气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CO”处理设施处理后2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画水镇工业大道1号威龙塑胶科技园4幢3楼 | 用地面积16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30万个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 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调漆、烘干、转印冲洗废气、注塑废气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CO”处理设施处理后2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3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双桐村万洋众创城56幢4楼、5楼 | 用地面积273.52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根油石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 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4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市街道沧江村麻塘园(东阳市献华木雕工艺品有限公司内) | 用地面积14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立方米海绵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经过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86924420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