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12月25日)(高淳区)

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12月25日)(高淳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4-12-25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传真:5682176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钢带连续压机及环形模压钢带生产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以北、桃园路以东、铭客传动公司以南、华语集团以西

南京铭客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南京朗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用地面积约32亩,新增1条双钢带连续压机生产线,2条环形模压钢带生产线,购置拉矫生产线、整平机、通过式热处理生产线、4尺隧道炉、陶瓷钢带环砂线等设备133台套。本项目产品为双钢带连续压机、环形模压镜面钢带、特氟龙耐高温钢带。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双钢带连续压机200台、钢带10000米能力。

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下料废气和焊接废气,激光切割机产生下料废气经自带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和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食堂废水通过污水排放口一起接管至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下料废边角料、废钢丸、淬火沉渣、抛光沉渣、焊渣、收集粉尘、废切削液、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油桶、机加工废边角料、砂光沉渣、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下料废边角料、废钢丸、淬火沉渣、抛光沉渣、焊渣和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切削液、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油桶、机加工废边角料、砂光沉渣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厨余垃圾委托有能力单位清运和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

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助剂研发实验室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沧溪路21号

南京雅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新萌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沧溪路21号的现有厂房投资100万元建设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助剂研发实验室项目。建设单位利用现有实验室内闲置区域,购置粒度仪、水分仪、表面张力仪等设备49套,本项目为生物基新材料的技术研发及应用提供研发服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研发量1.5吨的研发规模。同时本次新建项目建成后现有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实验室研发项目取消,现有实验仪器等改为用于企业内部产品质检,内部质检量为500批次/年。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加试剂过程和检测工序产生的化学试剂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楼顶15米高排气筒排放;化学试剂存储废气及危废仓库有机废气经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楼顶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周边大气环境基本可维持现状。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鼓风干燥机、通风橱、砂磨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加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商进行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在危废库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