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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山东省
公告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 傅家埠社区农民经济适用房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百福路以东、仙苑路以南 | |
建设单位: | 青岛惜福顺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文件名称: | 1**$3-关于青岛惜福顺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文号: | 青环审(城阳)〔2****5〕1**$3号 | |
发文时间: | 2****5年0**$3月2**$3日 | |
审批决定全文: | 1**$3-关于青岛惜福顺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5年0**$3月2**$3日至2****5年0**$3月0**$3日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
联系电话: | 0****2-8注册后查看4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德阳路1***7号 | |
邮政编码: | 2注册后查看9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