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调蓄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告
审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告单 | |||
标题 | 关于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调蓄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告 | ||
法律依据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4年本)>的通知》(宁环规发〔2****4〕1**$3 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7月1**$3日-2****5年7月2**$3日(7个工作日) |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调蓄池建设工程 | ||
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调蓄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
发布时间 | 2****5年7月1**$3日 | 许可生效日期 | 2****5年7月1**$3日 |
备注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项目评价科联系电话:0****1-5注册后查看5,邮箱:hbylswc@1***3.com,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7号市民大厅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评价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