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萍乡市主城区G3编制单元G3-09街区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公示说明

主城区G3编制单元G3-0**$3街区位于中环西路以东、宝塔路以北,街区范围约6**$3公顷。依据《萍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1-2****5年)》,街区大部分(4**$3.7**$3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为提升萍乡中学汪公潭校区办学条件,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拟对学校所在街区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我局按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现予公示。具体调整情况为:

一、路网优化调整

1.根据中环西路建设现状,同时衔接城西片区路网,调整宝塔路与中环路、萍水北路的交叉口。

2.结合现状权属和周边建设情况调整规划路线型和竖向,局部拓宽规划路(长兴南路至中环西路段)。

3.取消长兴南路(中环西路至规划路段)和规划三路。

二、用地布局调整

1.将原G3-0**$3-0**$3/0**$3/0**$3/0**$3/0**$3地块与G3-0**$3-0**$3地块部分用地整合为一个地块,地块编码为G3-0**$3-0**$3,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中小学用地(0注册后查看3)。

2.将规划路与萍乡中学之间、萍乡中学与萍乡实验学校之间的现状住宅区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注册后查看2),地块编码分别为G3-0**$3-0**$3、G3-0**$3-0**$3。

3.将萍乡中学和萍乡实验学校西南侧若干地块整合为一个地块,地块编码统一调整为G3-0**$3-0**$3,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注册后查看2)。

4.将萍乡中学西侧自然山体规划为公园绿地(1****1),地块编码为G3-0**$3-0**$3。

三、规划指标

街区内各地块规划指标根据《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相关规范确定。

G3-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注册后查看3),用地面积为2注册后查看0.2**$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9,建筑密度不大于3**$3%,建筑限高不大于3**$3米,绿地率不小于3**$3%。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3%。

G3-0**$3-0**$3、G3-0**$3-0**$3、G3-0**$3-0**$3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注册后查看2),用地面积分别为2注册后查看3.7**$3平方米、3注册后查看9.1**$3平方米、9注册后查看0.9**$3平方米。以上三个地块规划指标均为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3**$3%,建筑限高不大于3**$3米,绿地率不小于3**$3%。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3%。

G3-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1****3),用地面积为5****8.8**$3平方米,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即绿地率不小于4**$3%。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3%。

G3-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注册后查看3),用地面积为2注册后查看9.2**$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3%,建筑限高不大于3**$3米,绿地率不小于3**$3%。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3%。

G3-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2),用地面积为1注册后查看0.1**$3平方米。

G3-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1****3),用地面积为 6***0.1**$3平方米,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即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2**$3%,建筑限高不大于1**$3米,绿地率不小于4**$3%。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3%。

G3-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1),用地面积为4注册后查看1.2**$3平方米。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3%。

四、配套设施整合

规划将原G3-0**$3-0**$3地块配套的垃圾站和G3-0**$3-1**$3地块规划的幼儿园整合到调整后的G3-0**$3-0**$3地块内,同时结合1**$3分钟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内容,在G3-0**$3-0**$3地块内增加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体育健身场所等设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街区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大厦8号楼8楼8***1室)或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0室)反馈。

公示时间:2****5年3月2**$3日—2****5年4月1**$3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注册后查看1 6注册后查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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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公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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